砚山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砚山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砚山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石头大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