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环督字〔2023〕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55-4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近年来,文山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排名基本位列全省10名之后,但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缺乏危机意识,满足于纵向分析看成效,缺乏横向比较找差距的工作自觉性,扬尘管控、林火防控、企业监管、技术支撑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上下联动、科学防控、精准治理的综合防治局面尚未形成。部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明显,“好中有危”情况依然存在。2021年以来,富宁县出现重度污染1天、轻度污染9天,空气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二、整改任务
(一)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
******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省、州下达目标任务。
(五)整改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2023年年底前督促在建12个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2.加强森林火灾防控。2023年12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推动工作开展,强化各乡(镇)森林防火主体责任,积******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3.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管。2024年6月前排查掌握富宁县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动态,确保大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查超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牵头负责)
4.加强污染天气预警能力建设。2024年3月前整合、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力量,成立污染天气应对技术专家组,定期组织会商,分析、研判富宁县大气污染情况和气象扩散条件,提升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提高区域性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加强************人民政府配合〕
三、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富宁县出现轻度污染天气1天,全县空气优良率达99.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安全得到巩固,完成了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整改成效已达到目标要求。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1.分别于2023年2月16日和2023年5月26日制定印发《富宁县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噪音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宁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对县城区12个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开展全覆盖检查,共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检查16次,下发整改通知18份,批评教育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30余人次;2024年对县城区20个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个。
2.富宁县于12月7日召开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对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强化指挥部、乡镇、林场及造林大户的责任主体。印发《富宁县农事用火(秸秆废弃物)计划烧除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开展农事用火计划烧除工作,2024年1至2月,共审批182次1530.379亩农事用火烧除计划。
3.依托“双随机”平台,结合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在线监测设备及中控系统数据真实有效,企业各项减排措施真正发挥环境效益。2024年共出动120余人次对56家涉气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对3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石厂进行查处。
4.于2023年11月7日成立了富宁县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技术专家组,定期组织会商,分析、研判我县大气污染情况和气象扩散条件,针对污染天气的应对预警启动等级以及应对响应措施等提出对策和建议,专家组成立以来,共出具《富宁县环境空气质量预判专报》9期。二是2023年7月12日印发《富宁县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成立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明确部门职责和应对程序及措施,2024年共有效应对污染天气3次。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