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环督字〔2023〕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55-16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工作推进缓慢和55-17尾矿库环境应急体系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
******居全省第三,其中,长期停用库占比较大(71座,占总数的68.3%),因建设较早均未开展库底防渗工作,但有关部门监管联动制度机制不健全,如闭库未统筹实施环保设施建设等,导致闭库工作推进缓慢,汛期等环境风险隐患大。
2.据初步统计,文山州主要出境河流3千米范围内尾矿库30余座,部分距离河流较近但环境应急体系和监测预警能力不健全。
二、整改任务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
整改目标:
1.加强已完成闭库尾矿库的日常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2.按照控制指标要求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尾矿库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尾矿库分级监管,对未按要求建设安全、环保相关设施的尾矿库督促企业整改,加强长期停用尾矿库、已闭库尾矿库管理,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督促企业按照《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和《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1108)要求,建设完善尾矿库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环保、安全设施,强化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对在用尾矿库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每年对在用尾矿库、已闭库尾矿库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业主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除溃坝或泄漏等风险隐患。
三、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55-16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县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分别严格按照《云南省尾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完成全县5座停用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富政复〔2022〕43号、富政复〔2022〕622号),已移交相关业主进行日常管理,并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县境内已无督察反馈所述问题。
2.关于“55-17尾矿库环境应急体系不健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县4座在用尾矿库在已按照规范全部完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并运行正常,建有环保、安全相应设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应急演练,尾矿库运用正常。每年将4座运行的尾矿库纳入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已闭库5座尾矿业******人民政府做好日常监管。
******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