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膨润土深加工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听湖村民委大青龙
******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江那镇听湖村民委大青龙,项目于2024年4月19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404-532622-04-01-390256。建设性质:扩建。项目建设内容:10万吨/年膨润土深加工技改扩建项目的基础上新建彩钢瓦房4760.9m2,新增2台磨粉机及配套设施,新增及改造相应环保设施,主要原辅料有膨润土原矿、碳酸钠、葡萄糖酸钠、煤渣,使用能源主要为柴油、电。
本项目总投资145万元,环保投资46.7万元,占本次总投资32.2%。
三、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结论分析及减轻影响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影响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新增2台磨机及配套设施,以及环保设施的改造,施工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会产生施工废气、施工固废、施工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其施工期各污染物产生情况如下:
1.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来自建筑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
2.废气
(1)运输车辆废气主要成分是CO和NOX,采用限速限载等措施可减少运输废气;
(2)施工设备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切割、焊接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由于项目厂区空旷,焊接废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切割粉尘粒径、密度较大,很快会沉降在备料场地;
(3)砂石料堆放在有三防措施的室内,或者采用篷布遮盖,防止产生扬尘;
(4)土建施工现场采用洒水软管洒水降尘。
3.噪声
(1)项目在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电焊机等。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12时至14时,晚22点至早6点不施工;
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同时运行;
(3)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施工材料抛掷、频繁碰撞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设备及零件、废金属、废钢筋、废混凝土等杂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再利用部分回收利用或出售给收购商送交收购站,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输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影响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
运营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筛分、破碎、粉磨环节、皮带输送、原矿堆场、食堂油烟废气。采取如下措施减轻影响:
(1)筛分、破碎、粉磨环节粉尘采取在设备进出口设置集气罩(半封闭式,仅留一面进出口)收集粉尘,通过管道负压收集排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最后经15m排气筒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
(2)皮带输送环节做到皮带封闭、皮带出口安装防尘卸料设备,使落料口与地面距离缩短至距离地面约30cm。
(3)原矿堆场顶部及三面围挡均采用塑料大棚封闭,地面硬化,原矿卸载至原矿堆场后,即采用塑料篷布覆盖,遗撒在原矿堆场地面的物料及时清扫。建设顶棚及三面围挡半封闭、地面硬化的大棚晒场进一步降低粉尘排放。装袋打包在顶棚及四面围挡,地面硬化的厂房内操作。以上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4)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置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加油机配油气回收装置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控制。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化验室容器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绿化用水。采取如下措施减轻影响:
生活废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25m3)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23m3)先期处置收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26-2015)中1B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用车运往市政管网主管部门指定的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化验室废水设置1只(容积为50L)中和桶收集回用于原料拌合。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3类区,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输送带和空压机、升降机、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如下减轻措施:
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措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标准中2类、4类。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磨机砂、筛分、破碎、粉磨工序布袋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废机油)等。采取如下措施减轻措施:
磨机砂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并入产品中装袋打包,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大青龙村垃圾中转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和实验室废液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经分析,项目使用的膨润土原矿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且不含有毒有害及重金属成分,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采取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不含有毒有害及重金属污染物,不会造成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不会造成土壤环境污染;项目排水遵循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后回用于原料拌合;柴油储罐池四周及底部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罐池内填充沙子;针对固废污染物,项目建设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均已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区域采用铁制托盘盛装密封废液桶,渗透系数均不大于10-10cm/s,能保证废液及废机油泄露时不进入土壤及地下水;项目生产车间及晾晒大棚地面均已硬化,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类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无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的途径,故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环评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机修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2)分区防治措施
结合项目拟建情况,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将厂区按各功能单元所在处的位置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以下防渗要求对全厂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1#加油房、2#加油房地面及墙裙必须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防渗层为至少等效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化粪池、化验室采取抗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1.0×10-7cm/s。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绿化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及减轻措施
该项目公司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柴油、盐酸。采取如下措施减轻风险: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为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本报告中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重点源、工艺装置和储存点进行监控和管理,企业在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范及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去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备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及生态环境准入有关要求,对项目环评文本中分析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拟决定给予同意批复许可。